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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 溫曉樺 | 2016-08-25 08:33 |

據外媒今日報道,美國聯邦貿易法官周三裁定,智能腕帶生產商Fitbit并沒有竊取其競爭對手Jawbone的商業機密。
去年5月,Jawbone向加州州立法庭提出訴訟,狀告智能手環公司Fitbit 涉嫌招募員工竊取商業機密。Jawbone指控稱,2015年初,服務Fitbit的一家獵頭公司,曾經和Jawbone三分之一的員工進行過接觸并進行挖人,從而導致部分員工決定離職Jawbone加盟Fitbit。但員工在離開之前,卻下載了Jawbone公司大量的產品和未來業務規劃信息。在調查過程中,涉事員工最初否認帶走了Jawbone商業機密,但是后來承認私自下載了有關運動手環趨勢和商業機會的文件。
不過在經過一年的調查后,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認為Fitbit非法接觸Jawbone商業機密的指控并不成立。Fitbit創始人兼CEO James Park表示,“從訴訟的一開始,我們就堅稱Jawbone的指控是完全沒有依據的,是試圖為他們自己在市場上的失敗需找借口和企圖破壞Fitbit勢頭的陰謀。”
去年訴訟發生之際,Fitbit在招股書中表示,2015年第一季度旗下運動手環在美國市場銷量第一。
裁決公布后,Jawbone表示將會對結果進行評估。Jawbone事實上在加州法院還有一場與Fitbit的官司,且即將進入庭審。回顧起來,Jawbone與Fitbit的撕逼一直不斷,除了商業機密上的糾紛,兩家穿戴設備廠商還就一起專利戰來回大戰了幾個回合,2015年期間半年內約架五次。
分析稱,Jawbone和Fitbit同處于一個智能可穿戴設備這個強手林立的市場中,他們正面臨新一輪的競爭,即建立像Apple Watch或者微軟Band 2那樣的品牌效應。因此,他們掀起的這些法律行動,靶子都是要對競爭對手進行無休止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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