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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 薩洛 | 2016-11-29 09:47 |

美國日前正在境內開展大規模 Playpen 兒童性虐事件的調查。根據最新發布的聯邦法院聽證記錄中使用經過政府授權的惡意軟件對全球超過 120 個國家的 8000 名用戶發起釣魚執法,甚至在其中還包含「衛星提供商」。
援引外媒 Vice Motherboard 率先披露的信息,以上內容源于今年 11 月 1 日的美國訴泰本斯案(United States v. Tippens)以及正在華盛頓州塔科馬(Tacoma)進行的兩起案件。目前在美國境內還有超過 100 起同性質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這對訪問過性虐兒童網站「Playpen」(現只能通過 Tor 訪問)的嫌疑人來說,無疑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11 月 1 日在塔科馬召開的聽證會上,代表 David Tippens 和該地區 Playpen 案件其他被告的聯邦公共辯護人 Colin Fieman 說道:
尊敬的法官,當您每授權一次搜索請求的時候,我們就會獲得新的信息。這種方式用剝洋蔥來比喻再恰當不過了。然而,我們對即將撥開的下一層一無所知。也就是說,我們在打開頁面之前,根本不知道全球通緝令的存在。
在本次行動中, FBI 還對美國之外的 120 個國家和地區的用戶發起了攻擊,他們甚至還入侵了「衛星提供商」,所以現在我們還在朝外太空入侵呢……界定是否侵犯隱私權益的,不在于 IP 地址或者 Mac 地址,而是他們竟然入侵到被告的私人電腦上獲取資料。
Fieman 已經向法官提出申請,要求判定 FBI 通過這種手段所收集的證據無效。
正如此前外媒 Ars Technica 所報道的,聯邦調查人員在 2015 年查封 Playpen 之后,在正式關閉之前在政府網站上運營了 13 天時間。監察機構隨即通過「網絡調查技術」(NIT)的方式來誘捕網站用戶。
在很多安全專家眼中 NIT 等同于惡意軟件,它能破壞 Tor 的加密環境并迫使用戶電腦顯示真實的 IP 地址。在獲得地址信息之后監察機構再通過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就能輕松地鎖定用戶名字和家庭住址。
在 Playpen 事件中備受爭議的地在于行動大部分由低級法官簽署執行,其中最具爭議的是一名聯邦地方法官(來自弗吉尼亞州的美國治安法官 Theresa C. Buchanan)在簽署的執行令中將針對的目標群體不僅包括美國其他州的嫌疑人,還包括海外用戶。
現行的聯邦刑事訴訟程序(也被稱之為 Rule 41)中規定,只有更高級的法官——地區法官(District Judges)才有權利簽署轄區之外的禁令。然而該項法規中擴展權利至治安法官 (Magistrate Judges) 的更新,要到 2016 年 12 月 1 日才會正式生效,所以在本次國會的行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目前在美國境內已經起訴了超過 100 位 Playpen 相關的性虐兒童案件,愛荷華州、馬薩諸塞州和俄克拉荷馬州的聯邦法院已經裁定這樣的釣魚行為違反現行法律,而且事實上,通過這種方式收集的證據應該視為無效。其他法官也指責這種非法搜查,但目前為止并沒有禁止提交這一證據。
在 Tippens 案件中,Fieman 認為美國地區法官 Robert Bryan 抵制使用 NIT 來收集證據。在 11 月 1 日進行的聽證會交流上,聯邦檢察官認為涉事法官并不應該簽署這些手令。事實上 Bryan 法官對政府的論點產生了一點懷疑。
為了他們的法律推理,檢察官和調查人員依據 Rule 41 中涉及「追蹤設備」相關條款--「授權追蹤用戶或者對象的電子或者機械設備」。在 Tippen 案件以及其他 Playpen 相關案件中,「對象」被認為是數據--就是通過 NIT 發現的 IP 地址。
Bryan 法官說道:
在 Section 3117 中描述的『追蹤設備』并不是為了追蹤除了人或者對象之外的東西。但是在 Rule 41 中,你可以將信息視其為屬性,在這里明顯可以用于追蹤信息。
要知道,法規(statutes)和規則(rule)的語言似乎表明,追蹤設備所代表的含義和計算機 NIT 或者某些計算機之間的電子通信是不同的。我知道其他的法官已經決定繼續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是對這個想法我智能表示遺憾。在我看來,這些行為已經超過了法規和規則中的本來意義。
美國助理檢察官 Matthew Hampton 表示,法官作為判定依據的證據只是牽強附會,而這些法案將會帶來巨大的訴訟費用。犯下這個滔天大罪的人物雖然最終可能被無罪釋放,但這依然無法阻止政府的不當行為。
via arstech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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